为严明工作纪律,全力助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从即日起,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受理范围

  1。对中央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、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视、不落实等问题;

  2。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;

  3。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、谎报,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;

  4。不服从组织安排、擅离职守、违抗命令、临阵退缩、推诿扯皮、贻误工作等问题;

  5。贪污、挪用、截留、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。

  二、举报方式

  市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:

  029—86780535(24小时受理)

  欢迎社会各界、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、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。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

  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
  西安市监察委员会

  2020年1月27日